terencetw 寫:收支登錄後,用其他有權限的帳號去修改單據,單據是還是呈現當初製單者(經手人)的名稱.這樣無法釐清責任歸屬,既然可以修改單據,經手人的欄位應該也可以選擇是否修改才對
terencetw 寫:因為經手人是抓使用者名稱,在權限裡面是允許修改的,但是修改後是相同使用者但是單據卻無法跟著異動,這樣造成相同帳號卻有不同使用者名稱的單據,在篩選經手人單據會造成困擾
terencetw 寫:單據保留的目地在於確保資料金額的確定性,既然權限都允許修改金額及其他所有單據的資料,那只保留經手人的欄位就好像沒有意義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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