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表示可以補助交通費
我原本的記帳方式是
「悠遊卡」>「應收款項」
再從「應收款項」>「交通費」
但這樣雖然悠遊卡和交通費花費都符合實情,
應收款項卻被沖掉了.....
看不出我應該向公司申請多少
請問這個狀況,該怎麼記才能反映出實際的現金流動及帳務狀況呢?
另外,如果需要打呆帳,又該怎麼記比較好呢?
謝謝回答的大大

Zona123 寫:我現在每周固定出差一次,
公司表示可以補助交通費
我原本的記帳方式是
「悠遊卡」>「應收款項」
再從「應收款項」>「交通費」
但這樣雖然悠遊卡和交通費花費都符合實情,
應收款項卻被沖掉了.....
看不出我應該向公司申請多少
請問這個狀況,該怎麼記才能反映出實際的現金流動及帳務狀況呢?
另外,如果需要打呆帳,又該怎麼記比較好呢?
謝謝回答的大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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