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使用母項目作為目的項目

您好
我記得以前6.0版時可以使用母項目,
但在6.7版後會跳出警告視窗。
請問是程式有修改過嗎?
煩請解答,謝謝!
我記得以前6.0版時可以使用母項目,
但在6.7版後會跳出警告視窗。
請問是程式有修改過嗎?
煩請解答,謝謝!
krchess 寫:您好
我記得以前6.0版時可以使用母項目,
但在6.7版後會跳出警告視窗。
請問是程式有修改過嗎?
煩請解答,謝謝!
jimmy0420 寫:用"複製此筆帳務資料(F8)" 會顯示複製成功,修改後才會出現錯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