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以增加帳本交叉支出功能嗎??

版主您好~
關於您先前回覆:『不同帳本的金額轉出轉入目前建議您記錄在 [業外支出] 與 [業外收入] 部份』
因為我的出支分類分的較細,相當於收出的代號。
(ex:A=夫帳本,B=妻帳本,C=小孩帳本。分類項目都是 E=伙食費,分類子項目都是E01=早餐)
但目前有一個問題:
夫妻之間難免會交叉支出(雙方花錢買對方的東西or小孩的東西),只是金額互轉可以用 [業外支出] 與 [業外收入]的方式。
不過只是不是本人的支出如果都作[業外收入],則無法看出分類支出。
尤其是小孩的支出,大多父母支付。
因此有辦法克服跨帳本支出嗎??
EX:妻刷卡買小孩跟夫的東西,則由B=妻帳本→負債[信用卡]→由帳目[信用卡]支付到帳目[C=小孩帳本/支出/E01]
或是可以另有建議嗎??
關於您先前回覆:『不同帳本的金額轉出轉入目前建議您記錄在 [業外支出] 與 [業外收入] 部份』
因為我的出支分類分的較細,相當於收出的代號。
(ex:A=夫帳本,B=妻帳本,C=小孩帳本。分類項目都是 E=伙食費,分類子項目都是E01=早餐)
但目前有一個問題:
夫妻之間難免會交叉支出(雙方花錢買對方的東西or小孩的東西),只是金額互轉可以用 [業外支出] 與 [業外收入]的方式。
不過只是不是本人的支出如果都作[業外收入],則無法看出分類支出。
尤其是小孩的支出,大多父母支付。
因此有辦法克服跨帳本支出嗎??
EX:妻刷卡買小孩跟夫的東西,則由B=妻帳本→負債[信用卡]→由帳目[信用卡]支付到帳目[C=小孩帳本/支出/E01]
或是可以另有建議嗎??